低碳发展 Low-Carbon Development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规划
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13〕111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建设局、财政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基地)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中央及省属大型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高技术产业规模,我们制定了《2014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指南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电话:87293707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电话:8761122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8月1日        
          
  
  
 

2014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根据《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申报指南,作为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依据。
  一、资金支持范围
  1.在半导体集成电路、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新型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重点支持一批对产业优化升级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2.支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
  2014年专项资金按以下方式使用:
  1.积极探索与各类金融平台的创新合作,尝试种子基金、融资担保等方式,促进撬动金融资本;
  2.对重大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和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以贴息方式安排专项资金,贴息额度按照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3.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适当安排投资补助。
  年度内单个项目的资金支持原则上一次性安排。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项目申报指南》和国家《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申报项目应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14年上半年能够开工的新建项目,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已办理备案(核准)手续,城市规划、土地、环保、节能评估等建设手续齐备,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
  3.申报单位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应达到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应在60%以下;
  4.申报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和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文件;
  5.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得省级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申报。正在承担财政支持项目但尚未完成的不再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并填报《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项目总投资中不包含申请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额。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包括:项目备案(核准)文件,银行承贷证明文件(市级分行以上),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落实文件、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必要的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意见、土地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意见、节能评估意见等,同时提供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颁布的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
  3.申请贷款贴息的在建项目,应出具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新开工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承诺(或合同),贷款承诺(或合同)应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五、项目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向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财政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基地)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区、基地)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初审后,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
  2.中央大型企业和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3.各单位在向各级发改、财政部门申报的同时,应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xmk.sf.gov.cn)填写承担单位及申报项目的有关电子数据。
  4.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2013年9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4份,包括电子版光盘1张)、省财政厅(1份,包括电子版光盘1张),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法人基本情况:项目法人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二、项目的技术基础
  1.重大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项目单位技术创新能力,相关领域研发基础和研发队伍情况;项目技术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等。
  2.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单位管理与运行机制、发展方向、中长期目标等概况,拟工程化、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等。
  三、建设方案
  1.重大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主要内容,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项目实施与进度计划安排,建设期组织管理,项目招标方案等。
  2.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与环境,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总图布置、配套设施及外部协作条件等。
  四。投资:项目总投资,投资使用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申请资金额度、理由及政策依据(申请资金不计入项目总投资)。
  五、建设条件落实情况:节能、降耗、环保、安全、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等。
  六、进行项目市场分析、风险分析与控制。阐述项目绩效考评指标,包括项目实施完成后能达到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等。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时间:2013-08-01